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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21年(总第五批)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机构评选结果公示》于2021年12月20日在本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3日。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。
特此公告。
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监督
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月4日